愛貓人士小惠(化名)在2023年初,花費了12萬元,在高雄一家寵物精品貓舍購買了一隻品種緬因公貓,並將牠取名為「浴巾」。然而,當小惠帶著新貓回家後,卻發現牠跛腳。經送至獸醫檢查後,發現牠患有雙側髖關節先天性發育不良,並伴隨半脫臼以及雙側膝蓋骨內側異位的骨骼疾病。


小惠主張,貓舍明知該品種貓的原生父母存在疾病,卻故意隱瞞不告知,因此要求業者減少價金10萬元、支付檢查費2萬4460元、膝關節手術費用7萬3585元、預估髖關節手術費用7萬700元、精神慰撫金5萬元,以及支付15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,共計向業者求償49萬8745元。


業者則反駁認為,「浴巾」的跛腳問題並非先天性疾病所致,而是由於小惠飼養不當所引起。此外,他們表示在出售貓時並未承諾無先天性疾病,並且根據契約,僅承諾在有疾病的情況下提供相等價值的折扣,而非承擔其他賠償責任。


法官在審理過程中認定,「浴巾」的疾病是由遺傳因素引起,並非因為後天的飼養不當。然而,法院認為小惠無法提供具體的獸醫診斷證明,也未能提供證據顯示購買寵物後180天內的診斷證明。因此,法院裁定業者應賠償小惠6萬元,並駁回其餘賠償請求。雙方皆有權利上訴。